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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遊樂場協會 主辦
回歸廿五周年全港青少年三人籃球賽
*比賽章程*

1.比賽名稱:回歸廿五周年全港青少年三人籃球賽
 

2.組別及名額:男子高級組-18歲或以下(21/8/2003或之後出生)-12隊

 

男子初級組-12歲或以下 (21/8/2009或之後出生)-16隊

女子高級組-18歲或以下 (21/8/2003或之後出生)-12隊

女子初級組-12歲或以下 (21/8/2009或之後出生)-16隊

 

3.球員資格:凡本港之合法社團、學校、商號、機構及私人組織之籃球隊,經賽會核實並願遵守章程及健康狀況適宜比賽者均可報名參加。

 

4.比賽日期:2022年8月20日

 

5.地點:修頓場館(灣仔莊士敦道111號)

 

6.報名:

6.1     各領隊需要得到球員同意(未滿18歲應得球員家長同意)代表該球隊參加本比賽後,才能辦理該球員的報名手續。


6.2    每隊球員限報6人,最少3人,賽程公佈後不得更換或取消。


6.3    每名球員只能報名壹隊。


6.4    報名方式:網上報名,詳細請參閱網頁(https://3x3.hkpa.hk


6.5    參賽球隊報名時需填妥以下資料:

6.5.1     填妥網上報名表格(須填報最少3名球員及1名年滿18歲領隊個人資料)。
6.5.2    須提供領隊及球員之身份證副本。
6.5.3    報名費:HK$480(接受付款平台:  Payme/轉數快/銀行轉賬 )。
6.5.4    參賽名額屬先到先得,每個組別任何球隊名稱或領隊姓名限報1隊。


6.6    報名日期:1/8/2022(10:00am) 至 11/8/2022(6:00pm)

名額有限,先到先得


6.7    賽程公佈日期:15/8/2022
 

7.獎品:各組設冠軍1名、亞軍1名及季軍2名,可獲獎盃及獎牌。
 

8.比賽規則:

8.1     球場與球:

8.1.1      3X3比賽籃球場尺寸規定為寬15公尺、長11公尺,場內應有合乎籃球比賽球場尺寸規定之各個區域,包括罰球線5.80公尺、兩分線6.75公尺、及籃下無撞人半圓區域。

8.1.2     可使用正規的籃球場之半場進行比賽。

8.1.3     所有組別的比賽用球,須使用6號球。

8.1.4     每一球隊由6名球員(3名在場上比賽,3名替補員)組成。


8.2    比賽職員:比賽職員包括1名裁判員,另有1名記錄員/1名計時員兼12秒鐘操作員協助他(他們)工作。 註:如需要,賽會可設2名裁判員。


8.3    比賽開始:

8.3.1     比賽前兩隊同時熱身。

8.3.2    擲毫決定哪一隊獲得第一次發球權。擲毫獲勝的隊可以選擇比賽開始時的第一次發球權或加時開始時的第一次發球權。
8.3.3    比賽開始時每隊必須有3名球員上場比賽。


8.4    得分:

8.4.1     在圓弧內每一中籃得一分。
8.4.2    在圓弧外每一中籃得兩分。
8.4.3    每一罰球中籃得一分。


8.5    比賽時間/比賽勝方:

8.5.1     一般比賽時間如下:每場比賽 8 分鐘。當死球罰球時撥停比賽計時鐘。當完成球權轉換時(即球已在進攻隊手中)即啟動比賽計時鐘。
8.5.2    比賽時間結束前,首先獲得21分或以上的隊應是比賽勝方,此規定只適用於每場比賽時間之內,不適用於加時比賽。
8.5.3    每場比賽結束,若得分相等,為打破和局應進行加時比賽。加時比賽應即時進行。加時比賽,首先獲得2分的隊應是比賽勝方。
8.5.4    預定比賽時間,若球隊沒有3名已準備好出場的球員在比賽場地,則宣判該隊“因喪失比賽資格”判作失敗。


8.6    球員/球隊犯規:

8.6.1     球隊犯規達 6 次後,該隊即處於「球隊犯規:罰則」狀態。為避免異議,球員不會因為個人犯規次數而被判失去比賽資格。
8.6.2    侵犯圓弧內的投籃球員,應判給 1 次罰球。侵犯圓弧外的投籃球員,應判給2次罰球。
8.6.3    侵犯投籃球員若球中籃,應計得分並追加 1 次罰球。
8.6.4    球隊犯規第7次、第8次、或第9次時,均應判給對隊2次罰球。第10次或以後每1次犯規均應判給對隊2次罰球加球權。此條款同時適用於侵犯投籃球員,但不照9.6.2 條及 9.6.3 條罰則執行。
8.6.5   「技術犯規」應判給對隊1次罰球加球權。「違反運動道德犯規」應判給對隊2次罰球加球權。完成「技術犯規」、或「違反運動道德犯規」的罰球之後,應在圓弧頂外的場區進行球權轉換恢復比賽。
8.6.6    控球隊犯規不須判給罰球。
 

8.7     拖延比賽:

8.7.1     拖延比賽或不積極試圖得分,將視作違例。
8.7.2    球隊必須在12秒鐘內試圖投籃。當球在進攻球員手中、或中籃後在完成球權轉換後球在進攻球員手中時,即啟動投籃計時鐘。

 

8.8    球的打法:

8.8.1    中籃或最後一次罰球中籃之後非得分隊任何一名球員在籃下(不是端線外)控球後即繼續比賽,如同在比賽中球員在場內獲得控球權繼續比賽一樣。此時防守球員(即原得分隊球員)不得干擾進攻球員(即原防守隊球員)控球,亦不得干擾在無撞人半圓區域內的控球員。該控球員可以運球/傳球至圓弧外場區。
8.8.2    投籃或最後一次罰球未中籃之後若原進攻隊搶獲籃板球,可以繼續試圖投籃而不須使球返回圓弧外場區。若原防守隊搶獲籃板球,則必須使球返回圓弧外場區。
8.8.3    任何死球情況後任何一隊獲得發球權時應於圓弧頂部場區進行進攻球員與防守球員球權轉換。
8.8.4    當球員雙足接觸圓弧外地面且沒有觸及圓弧時,應該確認他是“圓弧之外”的球員。
8.8.5    所有“跳球情況”發生時,防守隊將獲得發球權。

 

8.9    替補:

8.9.1     球成死球,球權轉換前准許任何一隊請求替補,被替補的球員須先行離開球場、並與替補他的替補員接觸後,該替補員才可進入比賽。
8.9.2    替補只可在球籃對面的線外進行,此時裁判員或記錄台職員不須作出任何指示。

 

8.10   暫停:

8.10.1    球成死球,准許任何一名球員請求暫停。
8.10.2   每一球隊請求暫停一次,暫停時間30秒鐘。
 

9.比賽制度:

9.1    小組單循環制及淘汰制

9.2    小組首名出線淘汰制

10.比賽積分:根據《國際籃球聯會3對3比賽規則》計算。
 

11.裁判:各場比賽由本會派出裁判員執法及當值,各隊須絕對服從,不得異議。
 

12.球衣: 

12.1    比賽秩序表排名在先的球隊須穿著淺色球衣(通常指白色),排名在後的球隊須穿著深色球衣(通常指其它顏色球衣)。每隊球員須穿著整齊及款式一致之球衣作賽,違反規定者,賽會有權取消該隊該場之作賽資格。
12.2   各球隊須備有合規格之球衣,如對賽隊伍球衣顏色相同或相近,違反顏色規定的球隊須穿上賽會提供之號碼衣作賽。
12.3   球隊可選擇穿著印有該隊名稱的球衣或沒有任何球隊名稱的球衣,亦可無須印有號碼。
 

​13.比賽編排:

13.1    各隊須依照賽會編定之賽程派隊出賽,如遇特別事故,本會有權將之改期,再由本會另行通知。
13.2   所有信件及賽程表將根據聯絡人資料以電郵寄發,球隊如有疑問可向本會查詢。
13.3   賽程表將於開賽前不少於3天寄發予所有參賽球隊。
13.4   最新比賽資料以本會網頁公佈為準,球隊務必留意網頁公佈。
 

14.改期:

14.1    本會編定之賽程,不得申請改期。如遇特別事故,賽會有權將比賽更改。

14.2   天文台若在首場比賽前3小時仍懸掛八號或以上風球/黑色暴雨警告,當天所舉行的賽事將會取消。
14.3   如因天氣或其他特殊原因未能於 20/8/2022 作賽,賽會將安排補賽,賽程安排另行通知。
 

15.違犯章則:

15.1    如會方需要核對球隊所填寫的資料,球隊須呈交球員身份證正本以備查核。
15.2   球隊遣派未報名(包括未辦齊報名手續)、同時報超過1支球隊、被罰停賽或不符合參賽資格之球員出賽,均作違背章則論,該隊將會被取消比賽資格,已進行之賽事成績亦會作廢,所繳費用將不獲發還。
15.3   如賽會於即場比賽開賽前發現球隊填報違規球員,將警告球隊立刻更正。球隊如不合作,裁判可決定取消該場比賽,並將事件交回會方處理。
15.4   球隊之職員及球員被賽會職員投訴、違犯章則或被當值裁判員判「取消比賽資格」者,賽後將交由賽會處理及判決,在判決前該球隊或球員暫不能參加比賽。
15.5   球隊之職員及球員不得對球賽之結果存有賭博性之預測,違者可被取消比賽資格。
 

16.出示證件:每場比賽開始前,雙方已登記在記錄冊上之球員需將有關身份證明文件(包括香港身份證、護照或回鄉證)呈交當值記錄員(即本會派出之工作人員及即場裁判)對照,以確定其身份與記錄冊上資料相符。
 

17.棄權:

17.1    參加球隊應依照比賽編定時間派隊出場比賽,請各球隊於開賽前15分鐘到場準備作賽。
17.2   逾時3分鐘不派隊出賽或不足三人出場比賽判作棄權論。
17.3   球隊一旦被判棄權,對賽對手將會視作勝出。
 

18.退出:如球隊報名後退出或被取消資格,所繳費用一概不獲發還。
 

19.報名費:除特殊情況外,所繳費用一概不獲發還。
 

20.取消比賽資格犯規:如球員、教練及領隊被當值裁判員判予「取消比賽資格犯規」者,在賽會未審訊判決及公佈前,該球員、教練及領隊須暫停參加比賽。
 

21.法律責任:  

21.1    球隊負責人對該隊職員、球員及與球隊有關之觀眾,應勸導和約束嚴格遵守球場秩序,以免發生不愉快事件。
21.2  倘若於比賽場內發生任何違法行為及暴力事件,賽會將其交予警方處理,涉事人士需承擔法律責任。
 

22.人資料收集:

22.1   閣下在報名表所填報的個人及其他有關資料,會供本會作競賽有關的用途,閣下必須確保所提供的資料正確無誤,在報名表所提供個人及有關的資料純屬自願。然而,如果閣下沒有提供足夠和正確的資料,本會可能無法處理閣下參賽申請。
22.2  本會將可向閣下宣傳及推廣各樣活動及服務,如有不同意者,請以書面通知本會。
22.3  本會可能會把閣下提供的資料提供給其他部門/組織/人士按有關條例或章程作報名及競賽有關的用途。如果閣下不同意把資料提供給其他部門/組織/人士,請書面通知本會。
22.4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內所載的條款,閣下有權要求索閱及修訂所提供的個人和其他有關的資料。該等要求應以書面向本會提出。
 

  1. 責任聲明:

23.1   領隊須確保該隊球員均身體健康,適宜參加籃球比賽,方可替該名球員報名參加比賽。
23.2  領隊須聲明,解除對主辦機構的一切責任,在活動期間,本球隊或球員倘有受傷、疾病、死亡及財物損失,一概與主辦機構及賽會無關。
23.3  參賽球隊所有球員,教練及領隊均有責任細閱所有比賽章程及須知,並願意遵守賽會規則。如有任何爭議,一切以大會最終決定為準。

章程公佈日期: 25/7/2022
查詢電話: 5571 0485  網址:www.hkpa.hk
查詢地址:香港灣仔軒尼詩道130號修頓中心11樓 香港遊樂場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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